
工作职责:
1.负责及时诊断处置就诊病人,对急诊患者迅速诊断和救治。值班时在岗在位,保证通讯畅通,对讲机及120电话及时应答。
2.实行首诊负责制,对急、危重病患者留观治疗时要严密观察,及时处理。治疗有困难或医疗条件达不到时,要及时采取措施,并护送转院。
3.做好疫情防控工作,医师是传染病疫情报告责任人,遇到传染病人、疑似传染病人或传染病病原携带者要按照规定上报。
4.掌握应急救护预案有关条款和民航90号令的相关内容,以及区市医疗急救科的电话号码。
5.负责对一线员工的急救培训和职工家属的医疗保健、健康检查。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。
任职资格:
1.年龄在40岁及以下,即1985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;
2.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,且临床医学、中医学等相关专业;
3.持有执业医师资格证,注册执业范围为急救医学、全科医学、中医、内科、外科专业;
4.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优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