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工作职责:
1.落实党的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等工作;
2.落实党组织和党员管理有关工作;
3.落实组织人事以及干部队伍、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;
4.负责撰写党建类公文和相关工作总结、报告、计划、要点等各类材料;
5.协助召开党建类会议、学习并落实相关工作;
6.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任职资格:
1.年龄在30岁及以下,即1995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;
2.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学位,中文、法学、思想政治教育、马克思主义基础等相关专业优先;
3.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;
4.具有一定文字写作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