
工作职责:
1.自觉遵守纪律,听从指挥,积极参加学习和训练,做好各项执勤备战工作。
2.熟练掌握器材装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,保持个人装备、器材、工具完好。
3.听到出动信号,迅速着装登车,明确自己和本班的战斗任务,坚决执行班长和指挥员的命令。
4.到达火场后,在指挥员的带领下,迅速展开,按分工岗位实施灭火战斗,火场上要利用掩护物体,尽量接近火源,充分发挥水枪的作用,禁止盲目射水,避免水渍损失。
5.完成工作区防火检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检查,确保完整好用,发现问题及时上报。
6.掌握辖区消防动态,熟悉责任区内水源、道路、建筑等情况。
7.参加消防业务技能训练,达到消防业务技能、体能要求的标准。
任职资格:
1.年龄在30岁及以下,即1995年1月1日(含)以后出生;
2.大专及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;
3.退役士兵学历条件可放宽到高中;
4.消防管理、消防工程专业,或持有消防员、应急救援员职业资格证书者优先。